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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偏d1。 Lv.7楼主+关注
- 2018-10-26 15:27 来自霍邱
“法官,我现在就交钱,你们快点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吧,我等着取钱用呢”。10月25日上午,曹某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案件承办法官后,曹某着急地说道。
宋某为曹某承包的工程供应珍珠岩,经结算,曹某共欠宋某珍珠岩货款116000元,曹某于2015年2月15日向宋某出具欠条一份。在多次催款未果后,宋某将曹某起诉至霍邱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宋某同意曹某于2017年9月15日付10000元(已付),余款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之前付款30000元,2018年12月31日付款71600元。
由于曹某未按照调解书履行支付30000元的义务,宋某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立即向曹某下达了执行通知,曹某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仍然没有履行义务。通过调查,执行法官发现周某名下一银行账户内资金往来信息频繁,每月均有上万元的交易记录,执行法官当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不久后,曹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表明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原来,银行卡被冻结后,对曹某的生意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由于无法正常向他人转账付款,曹某最终才决定将事情解决。
10月25日,曹某将30000元欠款及350元执行费一次性打到了法院账户内,并向执行法官保证一定会按照调解书履行最后一笔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