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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涉及霍邱9个村民组!有你家吗?这4条路要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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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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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08:57 来自霍邱


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城关镇五里墩村三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五里墩村三二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马店路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城关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城关镇、五里墩村、三二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连堂
联系方式:0564-602245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12月4日

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城关镇花台村棚一组、五三组、五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花台村棚一组、五三组、五四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长集路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城关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城关镇、花台村、棚一组、五三组、五四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连堂,联系方式:0564-602245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 年 12 月 4 日



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城关镇花台村连一组、南戎西村苇塘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花台村连一组、南戎西村苇塘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淮河大道南段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城关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城关镇、花台村、南戎西村、花台村连一组、南戎西村苇塘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连堂,联系方式:0564-6022453。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 年 12 月 4 日



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新店镇牛王村竹一组、柳西组、柳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店镇牛王村竹一组、柳西组、柳中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蓼北路贯通工程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新店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新店镇、牛王村、竹一组、柳西组、柳中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新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多军 ,联系方式:0564-608038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 年 12 月 4 日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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